九宫山石龙峡绿野仙踪项目
招商公告(代邀请函)
湖北省九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九宫景区分公司因经营需要,现将九宫山石龙峡绿野仙踪项目对外招商,公开遴选合作单位,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洽商。
一、招商基本情况和合作期限
(一)本次公开招商项目:九宫山石龙峡绿野仙踪项目合作经营(项目名称:石龙峡绿野仙踪迷雾森林,项目地点:九宫山石龙峡景区)。
(二)本次招商采取合作经营模式:由招商人提供项目投资场地及游客接待基础保障;合作单位负责项目策划、营销推广、落地执行(含前期物料采购、现场布景、项目期内物料场景维护)、演员招募与节目编排等全部运营工作。
(三)招商内容:以石龙峡为核心,结合场地优势布置绿野仙踪等场景、增加互动演出节目,打造湖北首个迷幻森林避暑胜地,负责项目全周期的策划、运营、维护及营销推广。
(四)投资要求:合作方投入项目所有经费不低于20万元,具体项目内容及清单需经招商人审核确认。
(五)合作期限:2025年7月1日起至 2025年10月31日止,共计4个月。合作期满后,合作方若有意续签,须在本协议期限届满30日前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(六)收入分成及结算方式:
所有门票收入及活动相关营业收入归入招商人指定账户,由招商人统一管理和结算。
招商人根据营业额完成情况,分两部分向合作方支付管理服务费:
固定金额支付部分:营业额达到70万元时,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(不超过6万元);营业额达到80万元时,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(累计不超过12万元);营业额达到90万元时,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(累计不超过18万元)。
比例支付部分:营业额超过90万元的部分,招商人按超出部分营业额的 % (不超过70%)向合作方支付管理服务费。
合作方须向招商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招商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责任。
付款方式:双方每月核对经营收益无误后,合作方在7 个工作日内开具对应发票,招商人在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管理服务费。
(七)收款账户:项目全部营业收入需存入招商人指定账户,具体账户信息报名时另行通知。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,依法取得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文旅项目策划、活动运营或演出经纪等相关内容。
(二)有 2022年6月1日起至今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类似文旅项目、场景打造或互动演出项目运营经验的单位优先,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游客中心
(三)报名要求:请携带以下证明资料(原件及复印件均可,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:
营业执照;
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或结算凭证等);
拟投入项目内容及清单;
项目初步策划方案(含营销推广思路、场景布置构想等)。
(四)现场踏勘时间:报名期限内由意向单位自行前往九宫山石龙峡景区考察,招商人可提供必要协助。
(五)洽商截止时间:2025年6月30日
附:
报价表
联系人:代先生
联系电话:19186335567
湖北省九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九宫景区分公司
2025年6月23日
附件
九宫山石龙峡绿野仙踪项目报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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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达到7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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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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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达到8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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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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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达到9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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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人向合作方支付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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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额超出90万元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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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分成比例 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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